各团市委、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组织大学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帮助大学生提升社会化技能,建立在外高校学子与家乡联系的制度化渠道,按照团中央统一布置,现面向全省大学生组织开展2022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经团中央认定,我省有18个县(市、区)被确定为2021年度全国“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开展地(认定名单见附件1)。各市、有关县(市、区)团委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动员各界力量,全力挖掘“返家乡”实践岗位,并于12月16日—26日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集中填报,保证每个县(市、区)本年度提供岗位50个以上,其中重点开展县(市、区)须提供岗位100个以上。以重点开展县(市、区)辐射带动其他县(市、区),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各级团委征集的所有岗位均需录入“创青春”指定系统,并以地市为单位整理排版后报送至省学联进行同步发布,团中央将会每周对各重点开展县(市、区)发布的岗位数、招募人数、报名人数、录取人数、报到人数等数据进行统计。
二、工作原则
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按照“团中央统一规划、团省委统筹指导、地市级和县级团委自主实施”及“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充分调动县级团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县级团委的“生源地”优势,利用家乡资源创造条件、做好保障,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实践桥梁,努力引导在外学子返乡就业创业。
三、实践内容
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作为社会实践的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通过返乡社会实践的形式,结合“我为青年做件事”,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1.政务实践。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2.企业实践。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参加实践。
3.公益服务。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的公益岗位,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社区服务。动员学生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其中,18个重点开展县(市、区)面向实施“社区青春行动”的每个社区安排不少于10名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
5.兼职锻炼。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6.文化宣传。组织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7.网络“云实践”。动员学生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常态化开展“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各市、有关县(市、区)团委结合当地实际,可同时实施若干项实践内容,也可从中选取一到两项逐步推进,突出价值感召力和实践质量,务求实效。
四、申请步骤
1.信息获取:大学生可以关注“创青春”“浙江学联青春抱抱团”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的地市、县区团组织微信公众号,阅读“返家乡”系列相关推文。
2.报名申请: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
3.参加实践:返乡后按照当地团委和用人单位要求,及时了解岗位、认知岗位、适应岗位,加强学习,高质量完成岗位任务;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保守秘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具体工作,彰显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责任担当。
4.记录成长: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将实践日记、体会制作成文案和短视频,通过后台留言方式或@的方式参与投稿;及时与校院团委、指导教师、朋辈同学等分享交流,向更多的同学老师宣传展示自己的家乡。
5.总结分享:做好实践总结思考,对返乡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成果可以邀请指导教师做进一步提升挖掘,转化成学术型实践成果或活动型实践成果。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总结交流活动以及“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和团队评先推优活动。
五、职责分工
1.地市级、县级团委层面。落实组织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责任,协调联系当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按需挖掘优质实践活动岗位,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发布岗位信息,进行项目管理。做好宣传发动、确定人选、对接培训、跟踪总结等工作,丰富活动形式,突出工作内涵,吸引学生主动向当地团组织报到对接。
2.高校团委层面。注重落实宣传动员、培训指导、学分认定、总结传播等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与“返家乡”实践。
六、总结宣传
各市、有关县(市、区)团委要做好2021年度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系统梳理工作,根据工作实际,从工作部署、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活动情况、重点项目、总体数据、实践成效、创新做法等方面做好全年、全方位的经验总结;强化思想引领,开展线上或线下的报告会、分享会,组织优秀实践个人在青年学生中分享实践过程中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活动感悟等;加强宣传,通过微信、微博、校园媒体等渠道,选编活动中优秀案例、创新做法,充分运用“互联网+社会实践”的新模式,展示“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创新成果,向广大青年学生进行传播推广。
对在2021年度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返家乡”重点开展县级团组织及提供“返家乡”实践岗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负责“返家乡”实践工作的有关个人和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团省委将综合考虑2021年暑期和2022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按照团中央有关要求进行推报表彰。
联系人:宋元菁、程正俊
电 话:0571-85170051
附件:浙江省2021年度全国“返家乡”社会实践重点开展县(市、区)认定名单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浙江省2021年度全国“返家乡”社会实践重点开展县(市、区)认定名单
序 号 |
地市名称 |
重点区县名称 |
1 |
杭州市 |
拱墅区 |
2 |
建德市 |
3 |
宁波市 |
海曙区 |
4 |
慈溪市 |
5 |
温州市 |
龙湾区 |
6 |
瓯海区 |
7 |
绍兴市 |
诸暨市 |
8 |
湖州市 |
吴兴区 |
9 |
长兴县 |
10 |
嘉兴市 |
海宁市 |
11 |
海盐县 |
12 |
金华市 |
兰溪市 |
13 |
衢州市 |
开化县 |
14 |
常山县 |
15 |
舟山市 |
定海区 |
16 |
台州市 |
椒江区 |
17 |
丽水市 |
缙云县 |
18 |
遂昌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