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更好地选拔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请参考附件1)。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国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赛。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四、参赛赛道
(一)职教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选拔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如须申报本赛道请于3月20日前联系创业学院。
(三)国际赛道。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2015年之后毕业)。如须申报本赛道请于3月20日前联系创业学院。
五、选拔方式
校内选拔赛分两轮进行。即日起至3月31日进行第一轮选拔赛,各系部组织遴选并将参赛项目的参赛材料、参赛项目信息表(附件2)和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报送至创业学院,由创业学院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从各系部报送项目中择优选出3-5个项目代表学院推荐参加省赛。第二轮选拔赛具体时间将视省级文件下发时间而定,依据大赛平台报名情况进行增补省赛推荐名额。
六、参赛材料
所有参赛项目均需提交项目计划书和商业计划书PPT。
(一)职教赛道。创业组(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除了项目计划书和商业计划书PPT,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其中项目计划书撰写要求:创意组与创业组(2020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创业组(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和商业组(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除了项目计划书和商业计划书PPT,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其中项目计划书撰写要求:公益组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围绕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撰写项目计划书,商业组从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以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等方面入手撰写项目计划书。
七、联系方式
创业学院:王胤之
电话:0571-87773067邮箱:2539334590@qq.com
八、其他
由于目前暂未收到省级文件,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文件(附件1)。
附件1: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附件2: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项目信息表
附件3: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项目汇总表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
2020年3月11日
附件1
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决定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共建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和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浙江大地了解国情省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推动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本届大赛对接全国大赛,对接浙江区域经济发展,对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充分体现浙江特色,适当扩大参赛规模,力争做到“五个更”。一是更全面,做强高教版块、做优职教版块、做大国际版块、探索萌芽版块,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二是更国际,拓展国际赛道,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三是更浙江,以大赛为载体,推出创新创业教育的浙江经验、浙江模式,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四是更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挖掘浙江的红色基因传承元素,上好一堂最大的国情思政课。五是更创新,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
本届赛事将举办“1+6”系列活动:
“1”是主体赛事,在各校校赛基础上,举办省级赛事,包括大赛启动仪式、赛事训练营、省级复赛(网络评审)、省级决赛(现场答辩)、大赛闭幕式暨颁奖典礼等。
“6”是6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互联网+”智慧教学高峰论坛、地理信息小镇体验活动、“我和我的祖国”奋斗故事分享会。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大赛将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弘扬开天辟地的“红船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生动的思政课。将组织大学生、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走进革命老区、山区海岛、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二)“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
决赛期间,在浙江工业大学设置项目展示区、项目路演区、创意产品体验区等,促进我省创业青年交流合作与融合共享,为各方人员提供开放参与、对接合作的平台。
(三)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
决赛期间,在浙江工业大学设置项目对接专区,邀请浙江省国家大学生科技园、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省内外知名孵化器机构等地方创新创业平台,开展优秀项目展示交流和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推动大赛优秀成果转化落地。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特设“高校双创板”,为高校双创项目提供宣传展示、路演培训、创新成果转化和投融资对接服务。
(四)“互联网+”智慧教学高峰论坛
决赛期间,邀请有影响力的企业家、知名专家学者、优秀青年创业代表共话“互联网+”智慧教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五)地理信息小镇体验活动
大赛期间,举办地理信息小镇体验活动,邀请优秀创业青年走进浙江德清地理信息小镇,体验国家地理信息前沿技术发展;决赛期间,举办生态信息发展论坛,邀请前沿科学尖端科学家、行业领军人物、高科技技术专家与大学生对话,探讨未来科技发展方向,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引领大学生创业浪潮。
(六)“我和我的祖国”奋斗故事分享会
大赛期间,全省各高校同步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奋斗故事分享活动,邀请建国以来各行各业杰出人物走进校园,与青年学子分享“我和我的祖国”共成长的奋斗故事,激励广大青年学子在新时代奋发向上,勇于担当,建功立业。
四、组织机构
省赛由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主办,由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共同承办。
“互联网+”大赛成立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领导任主任,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本科高校及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分管教学校长、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具体负责制定竞赛章程、方案、指导专家委员会设计评审标准和组织评审、认定评审结果;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大赛成立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大学科技园、公益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各高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科研、学工、团委、外事、创业学院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校赛组委会,负责校赛的宣传、组织、动员和省赛参赛项目的选拔工作。
大赛成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对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2019年省赛由浙江工业大学承办,由该校具体承担省赛的组织、日常事务和专家组会议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高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大赛组织情况、报名团队数和历届大赛获奖情况等因素分配省级复赛名额,适当向参赛学生数达到本校在校生人数20%的高校倾斜。其中,成长组、国际赛道项目不计入各校分配名额。
全省共产生600个左右项目入围省级复赛高教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80个左右项目进入省赛总决赛现场比赛。
全省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40个项目进入省赛总决赛现场比赛。
全省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省级复赛职教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60个项目进入省赛总决赛现场比赛。
国际赛道参赛名额单列,经过评审产生30个项目进入省赛总决赛现场比赛。
萌芽版块参赛名额单列,根据全国大赛萌芽版块方案另行确定。
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的金、银、铜奖数按照入围复赛项目数的10%、15%、25%比例设立。同时,高教主赛道设立“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立“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网络影响力”等单项奖若干。
萌芽版块单独设奖,具体奖项根据全国大赛萌芽版块方案另行确定。
设集体奖15个、优秀组织奖15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5个、优秀组织奖5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项目和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5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二)校级初赛(5-6月)。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账号将统一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在6月7日前完成校级初赛,遴选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省赛参考)。其中,国际赛道参赛申报人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选其他一个赛道报名的同时,单独发送项目材料至承办校联系人邮箱。
(三)省级复赛(6月17日-6月28日)。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入省级决赛。
(四)省级决赛(7月10日-7月12日)。大赛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八、评审规则
大赛组委会根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结合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章程,制订评审方案。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后续文件将以组委会秘书处的名义发布在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上。大赛设立QQ工作群,用于大赛文件共享、日常工作的信息交流互动等,群名称“第五届浙江互联网+大赛工作群”(群号:629681109),请每所高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并将工作人员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号等信息于4月20日前报送承办校联系人。
大赛承办校联系人,张建勇,电话:0571-88320538,邮箱:984417798@qq.com。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徐世浩,电话:0571-88008979。
各高校、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组织机构建设、宣传动员、赛事组织、项目培育和推荐工作,原则上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校在校生人数的15%。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附件:1.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3.“建行杯”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4.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方案
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1
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二)“互联网+”生命健康,包括医疗健康等;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四)“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五)“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六)“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附件2
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持续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第五届大赛增设职教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二)“互联网+”生命健康,包括医疗健康等;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四)“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五)“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六)“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二)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附件3
“建行杯”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浙江大地了解国情省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弘扬开天辟地的“红船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我省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山区海岛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三、活动安排
1.启动仪式(2019年4月)
浙江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启动仪式初定于4月中下旬在嘉兴和湖州举办,请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项目按规格递交海报,各高校可推荐一支“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团队参加启动仪式,每支团队选派1-2人代表。(具体安排见启动仪式通知)
2.活动报名(2019年4-8月)
各高校要积极挖掘本校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并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5日至8月15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情况表(附表1)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选项目情况表(附表2)于4月10日12:00点前发送至123370090@qq.com。
3.组织实施(2019年4-9月)
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山区海岛、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4.总结表彰(2019年9-10月)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委会将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闭幕式期间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山区海岛、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高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
(四)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5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
2.校级初赛(5-6月)。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账号将统一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在6月7日前完成校级初赛,遴选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省赛参考)。其中,国际赛道参赛申报人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选其他一个赛道报名的同时,单独发送项目材料至承办校联系人邮箱。
3.省级复赛(6月17日-6月28日)。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入省级决赛。
4.省级决赛(7月10日-7月12日)。大赛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六)奖项设置
全省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40个项目进入省赛总决赛现场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金、银、铜奖数基本参考入围项目的10%、15%、25%比例设立,同时设立“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5个、高校优秀组织奖5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高校和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协调本地区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对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大赛组委会成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奖励基金,对实施效果突出的项目给予支持。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各地各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六、联系人
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省赛承办学校)
联系人:李程程;联系电话:0571-85290753、13735875796;电子邮箱:123370090@qq.com
地址: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养贤府405
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徐世浩 联系电话:0571-88008979
附表: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情况表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先项目情况表
附表1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情况表.docx
附表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先项目情况表.docx
附件4
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际赛道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国际融合发展,推动投资、市场等创新创业相关资源要素共享,搭建各国大学生携手解决全球共同挑战的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扩大中国教育对外开放,深化中外人文交流,第五届大赛设国际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生态贡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建议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鼓励各高校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
(五)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对象
国际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和我省高校在海外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2人中国籍学生参与。
附件2 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项目信息表.docx
附件3 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项目汇总表.docx